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1年第4号)(发布草品种名录)

2021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淮扬4号等18个草品种(详见附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可以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特此公告。

  附件: 草品种名录(中英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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