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的通知

林改发〔2021〕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集团: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全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局编制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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