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English 
 
   
  新闻中心
  Enter Jilinsengong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时事热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和林地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01-21】       点击: 1030次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办发〔20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用地报批材料、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并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完成用地审查后按要求上报国务院批准用地。

  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含国务院委托和授权审批用地)的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具有林地审核权限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同时抄送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查、林地审核通过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用地、用林审批效率提升;加强互联互通,按月将使用林地审核情况、涉及林地的用地审批结果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上一条: 森林草原冬季防火进入关键期 (点击:1029次)
下一条: 吉林省林(草)长制试点全面落实党政责任 (点击:1080次)
 
你是第93794813位浏览者
   集团网站群  |  其他链接  |  网站统计  |  常见问题    |  网站声明
Copyright 2014 jlsgj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Tel:0431-88916565/8848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