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凝聚社会力量,合力破解林区社会治理难题,根据吉林省政府、长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长春林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安排,临江林业局及省厅驻局资源监督专员办协同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临江森林公安分局、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行动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8月24日,“临江林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会议在临江林业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临江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陈志,省厅驻局专员刘伟等局领导、公检法三机关领导及驻局专员办、局属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玉涛宣读了《临江林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江林业局天然林保护中心资源管理处处长朱丽华、桦树林场场长周长军分别在会上做了表态发言。 临江林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军在会上深刻阐述了在临江林区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的及时性、必要性及重大意义,对下一步落实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更新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检察专项行动;二是强化措施,多方联动,不断完善专项行动协作机制;三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努力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会上,陈志代表临江局党委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参加此次专项行动;二是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积极主动配合这次专项行动;三是坚持原则,公正公开,严肃认真抓好这次专项行动。 临江林业局副局长陈丰学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 会议期间,临江林业局团委副书记姜超向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授旗。 |